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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必看,康巴什区入学政策有新变化!

2019年10月10日 16:37 

康巴什区关于2020年新生入学

相关事宜的公告

近年来,随着康巴什区城市承载能力大幅提升,城市功能不断完善,教育质量稳步提升,人口集聚效应凸显以及国家对二胎政策放宽等因素,近三年我区年均新增入学人数达2800人以上,各学段均出现不同程度的入学压力。入园难、入学难已经成为我区教育工作中面临的最大问题。为促进区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满足学生正常入学需求,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新生入学

(一)中小学幼儿园新生入学使用居住证。经研究决定康巴什区从2020年开始,新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和监护人在康巴什区租房居住且都不是康巴什区户籍,需要提供由辖区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无《居住证》不能办理入学。

申领《居住证》须提前六个月到辖区派出所办理,具体如何申领居住证,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平安康巴什”点击进入“便民服务”→“居住证”。

(二)根据康巴什区公办幼儿园学位情况,2020年新入小班适龄儿童和监护人在康巴什区租房居住且都不是康巴什区户籍,教体局将不再进行报名登记、不统一分配,家长可以直接联系已登记注册的民办幼儿园(尚都幼儿园、旭禾紫雍幼儿园、幸福童年幼儿园、博翔幼儿园、奥斯顿幼儿园)安排入园。

二、转学学生安排

(一)康巴什区公办幼儿园中大班学位已满,教体局不进行报名登记,家长可以直接联系已登记注册的民办幼儿园(尚都幼儿园、旭禾紫雍幼儿园、幸福童年幼儿园、博翔幼儿园、奥斯顿幼儿园)安排入园。

(二)康巴什区各小学各学段(除二小和八小)学位已满,对在康巴什区有自购房或工作调动必须转学的,按审核类型分配到第二小学和第八小学。

(三)因鄂尔多斯市从2014年起在全市实施阳光分班政策,初一年级不参与阳光分班或分班后自行择校、择班的新生,在三年后参加鄂尔多斯市中考时将不予享受分招政策。所以初中原则上不安排转学。

(四)以下几种情况不办理转学:

1.起始年级(即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第一学期不办理转学;2.小学六年级和初中三年级(即毕业年级)不办理转学;3.康巴什区内各学校之间不办理转学。

三、实施房产学位制

(一)三年一房一入学名额

从2020年开始,同一房屋产权不分学段三年内只对应一个就读学位(即三年一房一入学名额),非独生子女除外。租房不占用房屋产权人的学位。

(二)房屋产权说明1.房屋产权证上规划用途是“住宅”或“公寓”的可以认定为入学划片依据。但划片分配时同等条件下“住宅”优先于“公寓”。2.房屋产权人是监护人或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可作为入学划片依据;非夫妻双方共有的房屋产权证,且标注了共有人所占比例,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其父母所占比例不小于51%的可作为入学划片依据。3.若房屋产权人是适龄儿童少年的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且适龄儿童少年与其父母(至少一方)、房屋产权人在同一户口簿上,该房屋可作为入学划片依据。4.新购房未网签、购买二手房未过户、自购房无学位或自购房的规划用途为“车库”“商业”“其他用途”等均不作为入学划片依据。

四、深入实施阳光划片政策

从2020年开始康巴什区使用阳光划片系统,实行信息公开。即家长可以用学生身份证号登陆阳光划片系统,查询学生本人分配情况、查询所在学校所有学生分配情况,实现学位类型、分配情况更加透明、更加公开公正,接受社会监督。

五、关于佐证资料造假的问题

凡是在入学材料审核过程中发现使用假证件或登记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等现象,一经查实,教体局将不再安排该学生入学,同时联合相关部门对提供假证件或假登记材料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教育体育局。

咨询电话:0477-8599995。

康巴什区教育体育局2019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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