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正不正之风,治理教育乱收费,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十六大以来,我市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治理教育乱收费分级管理责任制,把专项治理活动与部门联动、党风廉政建设、民主评议行风、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等紧密结合,形成了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有效监督制约机制。实现了基本不存在乱收费现象的目标。
齐抓共管“抓督查”
为切实加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经市委同意,2003年,我市建立起全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局级联席会议制度,具体由市教育局、市政府纠风办、监察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财政局、审计局、新闻出版版权局7部门相关负责人组成。7部门定期或不定期、按时期或片区对全市教育系统教育收费整体情况进行不断地督促检查,始终保持打击教育收费的高压态势,较大程度上确保教育体制改革成果惠及广大群众。
7部门联手开展治理,是我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旗区也普遍建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使治理工作有了组织上、机制上的保证,在全市基本形成了各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保证治理工作的整体推进。
内外结合“增免疫”
在全市教育系统,积极开展经常性的从政道德、廉洁自律、党风廉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公务员法》,提高了党员干部依法从政、廉洁从政的意识;坚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市纪委监察局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制定下发了《市直教体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分解意见》、《鄂尔多斯市教体系统行风建设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文件,深入有效地抓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违纪违法案件查处、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通过深入学习,认真执行自治区发改委、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在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一费制”的通知》、《关于明确全区几项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贯彻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2004年全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意见》精神,联合制定下发了《进一步加强全市教育收费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规范了教育收费行为和收费资金管理;市教体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的通知》。认真实施了党风廉政建设督查考评制度、礼物登记制度、收入申报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谈话诫勉制度、年度行风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市直教体系统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了中期督查和年终考核验收。
在推进自身道德教育建设的同时,积极参与由鄂尔多斯人民广播电台开办的“行风热线”栏目,并以此为平台,宣传了各项收费政策,同时接受群众对教育体育工作的监督。
重拳出击“抓典型”
近年我市治理乱收费的力度可以说是空前的,这个力度最集中体现在对教育乱收费案件的查处上。坚持了每年春秋两季开学,教育、物价、纠风等部门对学校的收费联合检查督查制度。其中2004年市旗区两级共检查学校幼儿园342所。其中市级共检查抽查34所,查出违规违纪项目(累计)10项,合计金额22.5万元,通报责任人14名,退还学生家长20万元,罚没违法所得6.7万元。查处违反“三限”政策的高中学校2所,罚款1.3万元;2006年市旗区两级共查出违规违纪项目(累计)1项,合计金额1.28万元,退还学生家长1.28万元。
加大收费工作的督查力度、强化责任追究。据了解,今年以来,群众举报和投诉教育乱收费的现象基本不存在,社会各界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在不断提高。
探索本源“除病根”
一是大力实施免费义务教育。2005年,我市在自治区率先以盟市为单位在城镇和农村牧区全面实施“两免一补”政策。2006年又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在国家规定的农村牧区实施范围基础上,将东胜区也纳入新的保障标准执行范围,全年共投入9239.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4618万元,市财政补助2045万元,旗区财政补助2576.9万元。2006年享受免学杂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16.28万人,其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8295人;享受生活费补助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6.9万人。2007年上半年,全市共投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665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551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247万元,市财政补助2360万元,各旗区财政补助2494万元。部分旗在落实国家政策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力度。准格尔旗、伊金霍洛旗免除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本费和教辅用书费,特别是准格尔旗还免除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住宿费。全市进一步提高了3.94万名贫困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不低于300元,初中和特教生每生每年不低于450元。市财政给予财政困难旗补助416万元。今年我市还为168名盲、聋、哑、弱智儿童提供了免费教育。
二是逐步推行高中阶段免费教育。准格尔旗从2006年起免除职业高中学生的学费、课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今年还决定从秋季起免除职业高中学生的住宿费、作业费,免除普通高中学生的学费、课本费、作业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东胜区今年决定从秋季起免除农村户籍学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学费、课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每生每年3000元。市政府从今年起对农村牧区户籍的应往届高考落榜生和未升入高中的初中毕业生免费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并向本地企业推荐就业。
三是优先发展民族教育。2005年12月,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的决定》,进一步提高民族中小学教师待遇,实行专任教师工资浮动制度;民族中小学公用经费在自治区规定标准的基础上又增加50%;市、旗区财政从2006年起每年拿出100万元设立民族教育专项补助金;提高民族中小学住校生助学金标准,小学生每人每月80元自治区规定每人每月60—100元、中学生每人每月100元自治区规定每人每月80—120元,特别是达拉特旗蒙古族学校每生每月150元,准格尔旗民族学校小学每生每月110元、中学每生每月140元,超过了自治区规定标准;民族幼儿园少数民族幼儿每人每月补助20元;对考入高等院校的民族学生一次性奖励1000—2000元。认真落实“两主一公”政策,实现了国家规定的民族学校以公办寄宿制为主、以助学金为主的办学模式。全市民族中小学全部为公办学校,寄宿生比例达68.8%。伊金霍洛旗从2006年起免除了蒙语授课普通高中学生的学费,每人每年1200元。鄂托克旗从今年起免除了农牧民子女和下岗职工子女接受蒙语授课普通高中教育的学费,到目前共投入100万元。为进一步提高民族教育发展水平,市政府决定从今年起每年投入400万元,免除全市普通高中蒙语授课学生的全部学费和中等职业学校蒙语授课学生的一半学费。
四是坚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教育均衡发展。“十五”以来,全市投入1.8亿元,购置仪器设备50万台(件),图书135.17万册;投入16.4亿元,新建和改扩建中小学268所,新增校舍建筑面积181.5万平方米,改造中小学危房18.9万平方米。小学现有校舍建筑面积55.96万平方米,生均6.23平方米;初中现有校舍建筑面积56.94万平方米,生均8.5平方米。全市校舍B、C级危房率小学为0.86%,初中为1.2%。到2006年底,中小学校舍D级危房全部消除。经过几年的建设,全市中小学校舍面貌焕然一新,大多数地方实现最好的房舍是学校、最好的环境是校园的建设目标。2007年,全市计划投资17.7亿元,新建13所中小学,改扩建10所中小学,收购5所民办学校。
任重道远莫松懈
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治理教育乱收费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今后我们将继续以公开、公正、合理收费为原则,进一步加强收费透明度,完善社会监督机制,让教育乱收费这个碰不得的高压线远离我们的乐土,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