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教育局、团委,市直各有关学校: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年度普通中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内教基字〔2010〕4号)精神,现将我市2010年度普通中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0年度的评选工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级中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自治区先进班集体评选审批办法〉的通知》(内教办发〔2002〕81号)要求进行。
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名额,依据2009至2010年基础教育统计综合报表规定比例分配。各旗区、市直各有关学校上报的名额均不得突破分配指标,不得附带后备人选。
三、各旗区、市直各有关学校务于2010年 2月5日前将评选出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登记表、花名册(电子版发送至ymwxl@vip.sina.com)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表册不齐全或逾期报送者不予审批。
四、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中“学业成绩”栏填写要求:
(一)高中毕业年级“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学业成绩”一栏内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该生会考成绩的填写;
(二)其他年级“学业成绩”一栏内填写2009-2010年学年度期末考试成绩。
五、各旗区、市直各有关学校在评选工作中,要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的条件、程序和办法进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的行为,使评优工作真正起到激励学生奋发向上、健康成长的作用。
附件:鄂尔多斯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