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教育局,康巴什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市直各有关学校: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实施意见》(内教发〔2009〕2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严格控制城镇中小学班额的通知》(内教基字〔2002〕28号)精神,现将报送2010年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按照要求,认真编制本旗区、本学校2010年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
一、报送内容
(一)普通高中。
1.招生总人数。
2.教学班总数。
3.择校生招生人数(按照“三限”政策规定的标准,不准超过招生计划的20%)。
4.宏志班招生人数(包括自治区宏志班招收市外学生人数)。
5.特长生招生人数。
6.运动员招生人数。
(二)中等职业学校。
1.招生总人数。
2.招生专业。
3.各专业招生人数。
二、报送要求
(一)根据我市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发展现状,旗区要采取积极措施,加大高中阶段教育结构调整力度,制定2010年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计划。
(二)各旗区要根据当地初中毕业生情况和普通高中学校办学实际,严格按照市教育局确定的招生项目和内容填报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表。
(三)普通高中招收新生的总人数,包含招收的计划内人数、择校生人数、自治区和市宏志班学生人数、特长生人数和运动员人数等,教学班额不得突破50人。
(四)招生计划必须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旗区以旗区教育局为单位报送,市直普通高中和市直中等职业学校单独报送。
(五)各旗区、市直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一经报送,市教育局不再受理追加计划事宜。
(六)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要符合本旗区、本学校实际,力争突破2009年本校招生总数,进一步扩大办学规模。
三、其他事宜
各旗区、市直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情况说明及招生工作的相关意见、建议等务于2月1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市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务于2月1日前报市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科。市教育局审核后将同2010年中考方案一并下发,并向社会公布。
附件:1. 2010年鄂尔多斯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表
2. 2010年鄂尔多斯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表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