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在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同时,从2010年起,将高等学校、幼儿园校舍也全部纳入了校舍安全工程。市政府出台了《鄂尔多斯市幼儿园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用三年时间,对全市所有教育部门和其他部门办、企业办、民办幼儿园实施校舍安全工程。2010年完成现有幼儿园的排查、鉴定工作。2011至2012年完成改造任务。市本级财政补助每个旗区幼儿园校舍排查鉴定资金10万元,共计80万元。市校安办印发了《关于做好全市幼儿园校舍排查鉴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旗区尽快着手开展幼儿园校舍排查鉴定工作,并于2010年12月底前完成所有校舍的排查鉴定工作。同时,参照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排查报告、安全性鉴定报告、抗震鉴定报告和质量检测报告格式,市校安规范并印发了《幼儿园校舍安全工程排查报告》、《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和《幼儿园校舍建筑抗震鉴定及质量检测报告》表格。目前,部分旗区已经完成了排查鉴定工作。根据排查鉴定结果,2011年,我市将对50%的校舍进行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