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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改革创新 带头创先争优——市教育局深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构建教师培训多样机制

2011年01月21日 00:00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来,我市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不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切实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努力提升教师队伍素质。

一、深入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2007年实质性推开以校长聘任、教师聘用和分配改革为主要内容的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实行校长聘任制。2007年,市教育局出台《鄂尔多斯市直属学校校长选拔聘任实施办法》,对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市蒙古族小学和市特殊教育学校3所学校校长、8名副校长进行聘任。2009年,市直属学校全面实行校长聘任制,新聘9所学校(除市特殊教育学校)校长书记17人(市蒙古族小学未聘任书记),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通过市教育局提名、校长推荐、校内民主测评等方式,聘任8所学校(除市特殊教育学校、市蒙古族小学)副校长26人。2010年,对市特殊教育学校书记(校长兼任)、2名副校长,市蒙古族小学书记(校长兼任)、1名副校长进行聘任。目前,市直属10所学校18名校长书记、32名副校长均实行聘任制。“十一五”期间,全市新聘校(园)长800余人。加大人才引进与分流力度。“十一五”以来,全市补充、招聘、引进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和市外优秀教师6800余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4%。分流安置教职工近3000人,占全市教职工总数的14%,改革力度和范围居自治区之首,其中2008年市直属教育系统分流安置教职工282人,占市直属教育系统教职工总数的14.1%。其中2010年,全市招聘、引进毕业生和市外优秀教师1794人,其中本科生801人,研究生146人;市直属学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210人,其中本科生138人,研究生68人。教师学历层次得到进一步提高。实行教师岗位设置管理。为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推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发展,根据《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从2010年起,全市教育系统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全面铺开,目前正在进行岗位聘任。

二、全面加强教师培训工作。大力加强师德培养。我市坚持把师德培养放在教师队伍建设首位,将《师德修养》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设置为必修课程,教师参加师德培训率达100%不断加强教师信息技术、教育技术能力和远程非学历培训。2001年开始,对全市中小学教师、校长、教育局长进行信息技术培训达17000多人次,其中有12000余名教师获得高级证书,4000余名教师获得初级证书。制定《鄂尔多斯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实施方案(20072010年)》,对全市1400余名实验教师进行培训。开展教师远程非学历培训7000余人次。认真实施“国培计划”培训工作。2009年开始,全市共派12位教师赴北京、长春、兰州等地参加国家级骨干教师培训组织3300多名中小学教师、小学班主任参加远程教育培训;组织37名骨干教师和班主任参加自治区和国家远程培训种子骨干教师培训。积极实施高中新课程培训。2010年,对全市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1200多名教师同步实施以课堂教学和远程教育相结合的新课程培训。组织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培训心理健康教育教师300人,其中220名通过心理咨询师鉴定考试,持“双证”上岗。目前,全市90%的学校已经配齐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并配备专用教室。全面实施全市专任教师全员业务考试。2007年起,组织实施全市普通高中、义务教育阶段和幼儿园教师业务考试,每年组织一个学段、三年一轮,在全市范围内分析通报考试结果,以考促学。切实加大教育局长、中小学校长培训力度。通过脱产学习、挂职培训、出国考察等形式,加大教育局长、中小学校长培训力度,不断提升教育管理队伍的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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