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蒙古族中学创办于1956年,是内蒙古自治区重点中学之一。2011年秋季将搬迁至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所在地),与鄂尔多斯市蒙古族小学合并,学校名称为“鄂尔多斯市蒙古族学校”,为十二年一贯制蒙古语授课学校。新校区规划用地面积约324亩,建筑面积约13.85万平方米。为优化校园环境,创建高品位的校园文化,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现面向社会各界人士开展主题雕塑方案征集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设计内容及说明
1.设计内容:主楼前中心广场立体雕塑作品一件。
2.设计要求:作品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鄂尔多斯蒙古族文化特色。设计应构思巧妙,内涵丰富,创意突出,个性鲜明,富有极强的艺术感染力,造型简洁大方,时尚典雅,形神兼备,寓意深刻。
3.参考数据:校园楼群主色调为灰色;主楼高度为27.35米;广场宽为67.47米,长为58.4米;主楼坐南,东西连廊高度为6.7米,连廊西侧为初中教学楼,高度为6.15米,连廊东侧为高中教学楼,高度为11.1米;大门片墙高度按10米计划。

4.资料提供:雕塑主题(名称)、创作思路、四个不同角度彩色效果图(也可提供模型),同时标注雕塑色标、材质建议等相关信息。
5.入围公示:参加投稿的方案一律不退,入围结果将在本启事发布地址进行发布,未入围方案作者可自行处理。
6.作者信息:来稿应注明作者姓名及作者的详细联系地址及手机号码,并附作者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二、征集方案要求
1. 稿件一律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到hexi55@126.com邮箱。模型可以用快件邮寄。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蒙古族中学(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化北路14号)乌云娜收。邮政编码017000,联系电话:乌老师0477-8560989 ,杨老师0477-2212033。
2. 被征集的作品均须为未公开发表过的作品,作品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与征集方无关。
3. 入围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署名权均归鄂尔多斯市蒙古族学校所有,校方有对入围作品进行适当修改的权利。
4.截稿日期: 2011年5月10日前,以邮戳或电子信箱收到日期为准。
三、评选办法
学校将邀请有关专家和领导组成主题雕塑设计方案评选小组,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选。具有民族特色符合学校特点的作品优先入围。
四、奖励办法:
主题雕塑设计方案征集最终将评选入围作品4件,入围者分别给予2500元(税前)人民币的奖励,对最终采纳实施的方案给予1万元(税前)人民币的奖励(不重复奖励)。入围作品均发荣誉证书。
奖金将在发布入围通知后十日内拨付到参加单位或个人帐户上,因联系途径失效或其他原因未能取得联系者除外。
五、特别声明
学校保留对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细节的解释权和做出即时更改的最终决定权。
鄂尔多斯市蒙古族中学
二○一一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