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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中考政策性加分照顾项目

2012年04月20日 00:00 

(一)照顾对象。

考普高、高的考生,凡符合照顾条件中任意一者,在10分,不累加分。考五年制高、中、中等的考生行自治区规定。

(二)照顾条件。

1.汉语课学校的蒙古族、鄂克族、鄂春族、斡尔族、俄斯族生。

2.革命烈士、二等乙以上伤残军人及鄂部队现人子女。

3.初中阶段得市科技新大一等和自治二等以上的考生。

4.初中加鄂尔多斯市育局组织的体育比赛获奖励名次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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