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幼儿园工作规程》,优化师资配置,促进城乡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鄂尔多斯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幼儿园互动交流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旨在通过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全市公办、民办幼儿园园长、环节干部、一线教师全面开展互动交流。明确了全市各旗区、幼儿园的工作任务,提出了具体管理措施和考核办法,规定了相关工作要求,务求科学、实效。全市幼儿园将采用高类级幼儿园和新建幼儿园、城镇幼儿园和农村牧区幼儿园、公办园和民办园等方式进行结对共建,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创新和丰富互动交流模式。市、旗区两级教育部门将互动交流工作纳入分类定级和督导评估,保障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互动交流工作对提升幼儿园办园理念、强化师资队伍建设、提高管理和保教水平、丰富园所文化,对推进幼儿园各项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对实现优质资源共建共享等方面,将发挥出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