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各中小学幼儿园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提升办学品质,做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校、示范校创建工作,9月21日下午,杭锦旗教育局特别邀请市教育局语言文字应用管理中心主任,教育部、国家语委语言文字督导专家崔淑桃到杭锦旗就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进行了校园长专题培训。旗教育局副局长李俊文主持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来自全旗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分管校园长、语言文字负责人近50余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会上,崔主任详细讲解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法律依据、“四梁八柱”、三大平台,解读了《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校评估标准》,并与与会人员就做好语言文字工作和达标校建设体系的具体问题进行了交流。
崔主任指出,做好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是政策要求,是社会发展的需要,是学校的本职工作、核心工作,也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渠道和主要抓手。各位校园长要高度重视语言文字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贯穿到学校的日常管理、培养目标中,特别要注重提升语文教师的基本功,通过创建各级达标校、示范校,落实评估标准的各项要求,切实提高师生的语言文字素养。教育主管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督查指导各学校做好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李俊文强调,全旗所有学校都要高质量创建达标校、示范校,要将“讲普通话、写规范字”纳入教师考核评价体系,校园长要带头讲普通话、写规范字,要搭建各类活动平台,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
与会人员普遍认为,此次培训内容紧密联系学校具体工作,在分析现状的基础上,提出了具体工作思路,指导性强,必将会推动杭锦旗语言文字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