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教育局,康巴什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市直各学校: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汉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转发教育部语用司关于举办“首届全国大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的通知》(内语办函〔2009〕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旗区教育局、康巴什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市直各学校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动员部署和组织工作,要将这项工作纳入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中。
二、各旗区教育局、康巴什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负责所属学校中小学生初赛作品的选送工作;市直各学校负责本校学生初赛作品的选送工作。各单位务于2009年5月28日之前将作品报送市教育局教师教育科,联系电话8341641。
二OO九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