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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6日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鄂尔多斯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正式下发。《实施方案》对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范围步骤、实施原则、组织领导和运行机制、资金安排和管理、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相关收费减免政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进行了详细说明。我市的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从2009年开始实施,用两年时间(第三年全面巩固提高),对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七度以上地震高烈度区、洪涝灾害易发地区、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各级各类城乡中小学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抗震加固、迁移避险,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其他地区,按抗震加固、综合防灾的要求,集中重建整体出现险情的D级危房、改造加固局部出现险情的C级校舍,消除安全隐患。校舍安全工程覆盖全市城市、旗区、农村牧区所有教育部门和其他部门办、企业办、民办中小学校。包括小学(含教学点)、初中(含职业初中)、高中(含职业高中)、九年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成人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要对中小学校舍进行全面排查、评估和鉴定,科学合理地制订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规划,分类分步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通过工程的实施,消灭危房,校舍质量大幅度提高,防灾避险能力明显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