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教育局、团委,市直各中专学校:
为促进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良好氛围,培养一批具有综合职业能力的后备军,市教育局、团市委决定继续在全市中专学校和职业高中开展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中专、职业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和奖励细则的通知》(内蒙教中职技〔1992〕6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评选范围
普通中专、职业中专和职业高中的在校生及班集体。
三、评选名额
依据2009至2010学年度职业教育统计综合报表,按比例分配,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学生优先。各类学校要严格按照下达的指标组织评选,不得突破分配名额。
四、其他事宜
各旗区教育局具体负责审核上报工作,务于3月25日前上报有关材料,逾期不予审核。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登记表中有关内容必须填写清楚,其中学生成绩一栏,一律填写2009至2010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成绩。要分类填写有关表册(一式一份),先进材料必须加盖学校、旗区教育局和团委印章。
附件:1.鄂尔多斯市中专学校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
2.鄂尔多斯市职业高中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