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教基发〔2011〕6号
鄂尔多斯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东胜地区
普通高中2011年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旗区教育(教体)局,东胜地区各普通高中学校:
根据《鄂尔多斯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2011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教发〔2011〕 13号)精神,现将东胜地区普通高中2011年招生录取工作通知如下:
一、东胜地区各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分数线
(一)鄂尔多斯市第一中学。
1.统一招生录取分数线:东胜地区考生总分575分;各旗三年制考生总分570分,四年制考生总分575分。
2.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到校”招生录取分数线:
东胜区第一中学562分、第二中学553分、大兴中学557分、第六中学550分、华研中学550分、实验中学552分、东联现代中学552分;北京师范大学鄂尔多斯附属学校550分;准格尔旗民族中学553分、第二中学550分、第四中学550分、第五中学550分、第七中学550分、第九中学550分、第十中学550分;鄂托克前旗中学553分;鄂托克旗乌兰镇中学550分、棋盘井实验学校550分、棋盘井中学550分、蒙西阳光学校550分;杭锦旗城镇初级中学552分、巴拉贡中学552分、独贵塔拉中学550分;乌审旗第一中学550分、乌审召镇查汗淖尔学校550分、无定河镇河南中学540分;伊金霍洛旗第一中学550分、第二中学550分、第四中学550分、矿区中学550分。
(二)鄂尔多斯市第二中学。
东胜地区考生总分435分;各旗考生总分480分。
(三)鄂尔多斯市第三中学。
东胜地区考生总分450分;各旗考生总分504分。
(四)鄂尔多斯市蒙古族中学。
1.第一志愿填报市蒙中考生:总分340分;
2.无第一志愿考生:总分350分;
3.东胜区、达拉特旗、准格尔旗户籍考生和鄂尔多斯市蒙古族中学初中毕业生:总分320分。
(五)东胜区东联现代中学。
东胜地区考生总分480分;各旗考生总分540分。
(六)北京师范大学鄂尔多斯附属学校。
东胜地区考生总分452分;各旗考生总分540分。
二、招生录取工作要求
(一)各旗区要明确责任、加强领导,成立由旗区教育(教体)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招生领导机构,负责中考招生工作,要认真贯彻执行招生政策,严格遵守招生纪律。
(二)东胜地区6所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期间不得在各旗设立招生点。
(三)全市各普通高中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不得超班容量招生,不得乱设名目招收所谓的“协议生”、“借读生”、“旁听生”。违反规定的,不予注册该校高一年级所有新生学籍。
(四)东胜地区6所普通高中学校预录取的音乐特长、美术特长、体育特长、宏志班、国际班新生,在正式录取前,必须经市教育局审核通过(审核登记表见附件),否则不予注册学籍。
(五)各旗区教育(教体)局、市直各普通高中学校务于8月10日前将本地区2011年普通高中高一新生录取工作情况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同时发电子邮件至ymwxl@vip.sina.com。联系人:李勇宏,联系电话:13337071881。
二〇一一年七月六日